1.餐厨垃圾产生者环保意识淡薄
  目前,我国大多数居民尚不具备对餐厨垃圾进行分类投放、单独处理的环保意识,餐厨垃圾仍与其他生活垃圾混合堆放或者直接排入下水道。许多餐饮单位还持有餐厨垃圾随意处置的旧观念,且受经济利益驱使,想尽办法减少餐厨垃圾回收处置费用,将剩余饭菜卖给养猪户及地沟油商贩获得额外收入,减少餐饮单位营业成本,这就滋生了泔水猪、地沟油的出现。
  2.法律法规制定相对滞后
  近年来,我国餐厨垃圾的回收和处理体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,相关的法律、法规也在制定当中。据了解,除了我国第一个针对餐厨垃圾的国家标准———《餐厨垃圾资源利用技术要求》之外,目前在编或者已经纳入近期标准制定计划的有:
  (1)产品国家标准:《餐厨垃圾利用技术要求》、《餐厨废油资源回收和深加工技术标准》(我国第二个针对餐厨垃圾的国家标准)、《餐厨垃圾资源化产物安全质量标准》;
  (2)工程建设行业标准:《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》(2010年征求意见稿)、《餐厨垃圾处理厂运行维护技术规程》(2009年报批稿);
  (3)产品行业标准:《餐厨垃圾脱水机》、《餐厨垃圾处理场技术规范》等。但总体看来制定标准的工作进程还比较慢,法律、法规的细化程度还不高,国家层面的《餐厨垃圾管理办法》尚未出台。
  3.各地餐厨垃圾处理率差别较大,整体水平偏低
  目前,中国城市餐厨垃圾年产量约6000万t。个别重点城市资源化处理率逐年提高。截止2011年12月统计,北京市餐厨垃圾日产生量约为1200t,随着北京董村等一批餐厨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完成投产,处理率达到了83%,较2008年的20%,增幅将近76%。上海市现状每天产生的厨余垃圾总量约在1600~1800t,资源化处理量为49%,较2008年的45%提高了4个百分点。苏州市区每天餐厨垃圾产生量约为500~600t,约占生活垃圾总量的10%,日处理量为280t 处理率已超过50%。广州从2012年7月实施垃圾分类以来,生活垃圾产生量已经下降了3%左右,预计到2015年,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%,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率达到90%。
  其他大多数城市资源化处理率较低,采取的处理方式,一是由城市近郊农民或个体贩运者运至城郊的小型饲养场,喂养家畜;二是混入生活垃圾,填埋处置。这两种传统落后的、有害的处置方式,既浪费资源,又没有对资源进行综合利用。
   4.尚未建立完善而统一的回收与利用体系
   目前,我国餐厨垃圾处置工作起步较晚,尚未建立完善而统一的收集、运输和处置系统,相应管理还比较薄弱。我国餐厨垃圾由于其产生源分散,宜采用不同的收集方法,但多数地区采取的是生活垃圾的处理方式。餐厨垃圾过去大多采用装桶后用三轮车或卡车运输,对于餐厨垃圾运输中采用何种标准的容器 还没有统一的标准,传统的运输方式极易产生二次污染。各地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层次不齐,处置去向多为城市郊区个体养猪场,废弃食用油脂非法收运和处置的现象也屡禁不止。从环境保护的要求出发,现有的一些处置设施存在环保措施不到位、作业环境差等问题,对企业周边环境造成污染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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